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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律師熱播 劇中律師專業水準遭質疑

誤導2:離婚官司會打成“淨身出戶”嗎?
離婚律師》為了達到情節的戲劇化,往往採用極致化的表現手段,比如劇情開篇為了讓池海東這個原來號稱“池一億”的大牌律師變得一無所有,從頭再來,特意安排他在自己的離婚官司中淨身出戶。池海東一夜之間失去了所有財產,包括一套別墅、一套公寓和200多萬資產,搬入普通公寓,恰好和對手律師羅鸝住在一個樓中,進而兩人產生了各種情感糾葛。而在司法實踐中,離婚官司打成淨身出戶的情況並不常見。
“什麼樣的過錯,才能讓一方在離婚訴訟中什麼都不能得到,被判淨身出戶呢?”除了在個別案件中,當事人為了追求離婚放棄財產會出現淨身出戶的情況,通常情況下,法庭在判決中都會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進行財產分配,一般不會有淨身出戶的情況發生,比如夫妻雙方有兩套住房,如果都判給一方,就會影響到另一方的基本居住需求,所以法院往往會讓過錯方從錢上來找齊兒,而不會讓過錯方無處可住。
誤導3:虛假責任能轉移財產嗎?
劇中,還有為在離婚中爭到更多財產,男方與小三簽署8000萬元的虛假債務協定的情節。在實踐中這種情況的確經常發生,也就是婚姻一方當事人與他人假借貸,以此達到多分財產的目的。但這種手法不會輕易騙過法庭,法官審理時都會詳細審查,通常會要求證人出庭質證,同時要詳細查證資金往來的過程及資金用途,如果是假借貸,當事人則要用更多的謊言去圓這個謊,由於當事人和證人提供不了資金往來的相關證據,這樣的謊言常常會被法庭識破。此外,如果借貸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僅僅屬於個人債務,也不會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來分擔。
誤導4:離婚協定一定是有效的嗎?
劇中談到的離婚協定書,當事人雙方儘管已經簽字,但只要沒在民政部門登記過,如果在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時,任何一方反悔,人民法院是要依法判決的,不會支持原來離婚協定中的約定。
誤導四:離婚協定一定是有效的嗎?
誤導5:代理律師≠辯護律師
第三集中,專業的婚姻律師竟然把離婚的民事案件代理律師說成刑事案件的辯護律師,簡直是天壤之別。如此誤導大眾,要引以為戒。